由Coastal Emerald Limited發行550,000,000美元於二零二零年到期的5.95%擔保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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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5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为提供信息之目的,并 不构成 取 得、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一项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不构成在美国购买或认购证券任何要约或招揽,并不属于其中部分。本公告所提述的股份及有关证券并无且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登记。证券根据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出售,且在未登记过未获豁免遵守证券法登记规定下,不得在美国境内出售。有关证券将不会在美国或被限制或禁止提呈发售之任何其他司法辖区公开发售。
有关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通知
CoastalEmeraldLimited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发行550,000,000美元于二零二零年到期的5.95%担保票据
(“票据”)
(股份代 号:5529)
由
ChinaShandongHi-SpeedFinancialGroupLimited
(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412)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担保
及受益于
ShandongHi-SpeedGroupCo.,Ltd.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提供之维好协议
债券发行价:100%
联席全球协调 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银国际 瑞穗证券 丝路国际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泰国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
交银国际 东方证券(香港) 广发证券 东兴证 券(香港)
有限公司
联系经办人
星展银行
诚如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的发售通 函,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票据的上市及买卖。该等票据将以仅向专业投资者(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五百七十一章)定义)发行债券的方式发行。上市及买卖票据的许可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香港,二 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于本公 告 日 期,CoastalEmeraldLimited的董事为刘志杰先生和刘尧 先 生。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为嵇可成先生,王振江先生,邱伟隆先生,李振宇先生,李航先生,林家礼博士,邱剑阳先生,卢文端先生,杜成泉先生,张 荣 平 先生,王 慧 轩先生和关浣非 先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