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90: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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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
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3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 43 万股,股票期权 467 万份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
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权益授予条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条件如下:
1、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0 年 1 月 13 日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7.76 元/股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价格:35.52 元/份
3、首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票股数(万股) 占授予总数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比
例 例
陆磊 财务总监 20 46.51% 0.06%
沈一林 副总经理 20 46.51% 0.06%
柴心明 董事会秘书 3 6.98% 0.01%
合计 43 100.00% 0.14%
注:总股本以 2021 年 1 月 10 日总股本为基数(下同)。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股票期权占授予 获授股票期权占目前
份额(万份)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67 83.84% 1.51%
(合计 125 人)
预留 90 16.16% 0.29%
合计 557 100% 1.80%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可行权日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1 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第一个行权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第二个行权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第三个行权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完成日起满12 个月后,在未来36 个月内分三期
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 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致。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