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于2015年5月23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表共11人,分别为刘连永、蒋新怀、黄建平、周瑞文、张庆、张勇、欧亚东、蒋业雄、麦建红、管坤明、文理贵。代表股份2611.56万股(均属非流通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739%,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举公司到董事长蒋新怀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数为2611.56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数为2611.56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数为2611.56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由于当时因资金等多种原因,公司未于股份转让系统就上述会议作出通知及披露上述会议、决议事项。特此予以补充公告。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