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1: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2016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00009                                          证券简称:广建 1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重大遗漏,并对其内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容的真实、任何准确和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述或者重大遗责任。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9
月7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公司业务部发〔2016〕24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被监管事项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披露了2015年5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的决议和2015年5月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的决议。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有关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规定。
     二、 受到的监管措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出具监管意见函。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意见。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及时就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3、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公司内控管理,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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