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其他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 否 发生变更) 3 其他 其他(主办券商无法核实其挂牌进展) 否 4 生产经营 其他(生产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主办券商日常沟通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亦未披露其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2024 年 1 月 18 日,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华源证券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光一科技部分股份已完成交割,由于主办券商无法获取光一科技相关股东的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故无法对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况做出有效判断。 3、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主办券商无法有效核实光一科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和终止上市复核决定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亦无法判断光一科技恢复挂牌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进程。 4、根据光一科技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法院传票、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等相关公告,光一科技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由于主办券商无法有效核实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故无法对光一科技生产经营相关可能的变化情况做出有效判断。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规定,若公司未及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无法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公司可能触发股票分类转让方式的调整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光一科技部分股份已完成交割,由于主办券商无法获取光一科技相关股东的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故无法对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况做出有效判断。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办券商在办理退市公司股票挂牌过程中,如退市公司对交易所退市决定提起复核等法律救济的,主办券商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并根据复核等法律救济的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主办券商无法掌握光一科技起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事项具体进展,亦无法就其挂牌进程作出有效判断。 光一科技相关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由于主办券商无法有效核实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故无法对光一科技生产经营相关事项可能的变化情况做出有效判断。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华源证券已经履行主办券商工作职责,并将持续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