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43 证券简称:西格码 主办券商:财富证券 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4月25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北京汉能薄膜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司海健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 4.其他信息: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巫奇进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华,唐忠华,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4.其他信息: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无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四)基本案情: 2016年 10月,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买卖合同,现原告以买卖合 同纠纷为由,主张被告支付其剩余的 9141165.7元货款以及逾期付 款违约金415923.04元,合计9557088.74元。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1.支付剩余货款9141165.7元(不含3%质保金);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拖欠货款每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暂计算至 2017年 4月13日为415923.04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依据:双方2016年10月20日签署的《组件销售合同》 (六)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被告与原告之间签署的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多晶太阳能组件向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供货。合同签订后,原被告之间未实际履行合同,原告委托第三人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向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履行了合同,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接受了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履行,并直接向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货款。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向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的货款与原告起诉状里主张的未付款数额不相符。为了查明事实,法院应当追加江苏泽高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本案诉讼标的数额巨大,法院未给被告充分的举证期限,被告要求延期举证。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还没有达到判决阶段。 本次诉讼尚未到达判决阶段。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暂时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方面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财务方面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二)《北京汉能薄膜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组件销售合同》; (三)《起诉状》。 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