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核科: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后)

2017年03月22日查看PDF原文
  股份简称:海龙核科         股份代码:832026        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HailongNuclearTechnologyJointStockCo.,Ltd.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工业园区金阳大道136号)

                             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二〇一七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 明......1

释 义......3

 一、  公司基本信息......4

 二、  发行计划......5

  (一)发行目的......5

  (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5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6

  (四)发行股票的数量......6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6

  (六)本次发行的限售安排或发行对象自愿锁定的承诺......6

  (七)募集资金用途......6

  (八)前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3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15

  (十)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16

  (十一)本次发行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16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7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影响......17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17

 四、  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18

 五、  中介机构信息 ......19

  (一)主办券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

  (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19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

 六、  有关声明......2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方案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

                                   行)》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海龙核科、     指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股东大会                     指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认购协议                     指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关联关系                     指   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

                                   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天风证券、主办券商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注册会

                                   计师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注:本文中凡未特殊说明,尾数合计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海龙核科

    (三)证券代码:832026

    (四)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工业园区

    (五)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工业园区金阳大道136号

    (六)联系电话:0511-81986160

    (七)法定代表人:戴金华

    (八)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戴金华

    二、 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本运作需要,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中子吸收板产业链产品及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包括但不限于屏蔽材料、贮运容器、防辐射服、无损检测平台等;归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流动资金。以达成公司整体战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发行股票时,无论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认购,公司现有股东均不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现有股东是指股票发行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因此,公司本次股份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战略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公司将结合公司战略以及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契合程度协商确定投资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后与其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最终发行对象中,非公司现有股东的战略投资者和做市商合计不超过12家。

    本次发行的《认购公告》包含最终缴纳投资款的专用账户(即验资账户)信息、认购期限、认购程序和认购结果确认方法等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之后公告。最终发行对象应以《认购公告》为准进行认购和缴款。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25-30元/股。具体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及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后,在此发行价格区间内确定。

    公司自2015年7月1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以来,市场对公司股票保持着较高的预期,股票流通性有了大幅提升,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公司自做市转让以来的股票交易价格等多种因素后确定。

    (四)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12,940,000股(含12,94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8,200,000元(含388,200,000元)。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过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

    预计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限售安排或发行对象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购本次新增股份的,所认购的股份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除此以外,参与本次股份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均须遵守:自公司公告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日起锁定期一年的限售条件。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中子吸收板产业链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包括但不限于屏蔽材料、贮运容器、防辐射服、无损检测平台等;归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流动资金。以达成公司整体战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用途                           金额(万元)

          中子吸收板产业链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20,800.00

    1     包括但不限于屏蔽材料、贮运容器、防辐射服、

          无损检测平台等

    2     偿还银行贷款                                             2,320.0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700.00

      合计:                                                        38,820.00

    (1)中子吸收板产业链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包括但不限于屏蔽材料、贮运容器、防辐射服、无损检测平台等。

    根据《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到2020年,我国在运压水堆核电装机容量可达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按照这样的发展速度,到2025年我国在运核电机组将达到9000万千瓦,在建3000-4000万千瓦;到2030年,我国在运核电站机组可达1.2 亿千瓦以上。核电站投入运行后第二年开始卸料,在运在建机组按照实际计划计算乏燃料,还未开工的机组按每100万千瓦年产生乏燃料21t计算,新建机组按照AP1000计算,平均每年产生乏燃料26.5t。

    乏燃料在反应堆内燃烧过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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