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26 证券简称:海龙核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人: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戴金华、陈廷生 被担保人:镇江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新能源)债权人: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业务部(以下简称“扬中农商行”)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罚息、 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等)。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项担保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50%、总资产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信息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镇江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扬中市西来桥镇复兴村 法定代表人:陈丹桂 注册资本:5,000,000.00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的研究、开发;醇醚液体燃料、燃烧器、炉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年03月20日 注册地址:扬中市西来桥镇复兴村 (二)被担保人信用状况(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镇江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信用等级:未评级 资产总额:1651.55万元 负债总额:589.68万元 净资产:1061.87万元 营业收入:1091.63万元 税前利润:143.10万元 净利润:122.92万元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截止2017年4月30日,镇江海晟新能源 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8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戴金华、自然人陈廷生为海晟新能源向扬中农商行最高额人民币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鉴于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到期偿还债务,且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在考虑担保风险可控和双方长远合作的基础上同意该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该担保不会为公司财务带来重大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2,000,000.00 100.00% 其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00 0.00% 中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 0.00 0.00% 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 0.00 0.00%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0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 损失金额为0.0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扬中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镇江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