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315 证券简称:君和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乐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2,95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3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2,9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李乐军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4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2,9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李乐军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 为2017-005的《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兴旺、吴金凤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