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正茂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0 2016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年 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内容: 1、2016年5月本公司对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 补充申报,补提企业所得税1,044,323.56元,主要系补计政策性搬 迁补偿所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导致 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少计 1,044,323.56 元,应交税费少计 1,044,323.56 元,净利润多计 1,044,323.56元,盈余公积多计104,432.36元。更正后,2014年度 净利润减少1,044,323.56元。 2、由于上述对2014年度的追溯调整事项,导致2015年3月公 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净资产进行改制折股时,多计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1,044,323.56元。更正后,2015年12月31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减少1,044,323.56 元,应交税费增加1,044,323.56 元。 3、2015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中存在6,030,409.93元未从库 存商品重分类至发出商品列示,库存商品原金额为20,150,999.01元, 更正后为14,120,589.08元,发出商品原金额为5,087,557.72元,更 正后为11,117,967.65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7-010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