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5日14时0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齐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2,6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 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已披露的文 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审字【2017】第 1- 00032号报告审计,公司 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9,993,095.10 元,公司 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452,581.81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13,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19 元(含税)。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7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刘瑜杰, 陈静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