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3784 证券简称:美福润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海鹤”)的资金需求,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其融资能力,降低其信用风险,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对温州海鹤享有的人民币 79,778,556.75 元债权转增为温州海鹤的资本公积,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温州海鹤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债权向全 公告编号:2024-044 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转增标的情况 (一) 转增标的基本情况 1. 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对温州海鹤享有的人民币 79,778,556.75 元债 权转增为温州海鹤的资本公积,公司持有温州海鹤的股权比例仍为 1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温州海鹤总资产 58,773,303.32 元,净资产 -49,336,052.53 元 ; 202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1,573,737.48 元 , 净 利 润 -18,064,301.03 元。 审计机构为浙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浙江信服”),浙江信服为温州海鹤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的资金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享有的债权,不涉及实 公告编号:2024-044 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三、转增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系以对全资子公司享有的债权转增其资本公积,无需签订协议。 四、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的目的 本次对温州海鹤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有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信用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存在的风险 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无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实施后,温州海鹤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