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393 证券简称:万家天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红天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红技术”)与控股股东万家灯火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家灯火”于北京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标的为万家灯火持有的“济宁市兖州区百意万家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意万家”)100%的股权,交易金额拟为人民币90万元。 上述交易尚处于拟签订阶段,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协议正式生效。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万家灯火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万家灯火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江鸿控制。同时,江鸿担任万家灯火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江鸿与本公司及相关方具体股权关系及持股比例等信息,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90)、《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1)。 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雷志辉同时担任万家灯火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王丹华同时担任万家灯火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收购“济宁市兖州区百意万家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表决结果:董事江鸿、雷志辉、王丹华系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需要经过其他政府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万家灯火网络技术有限 北京市朝阳区东 其他有限责任 责任公司 三环北路8号4号 公司 江鸿 楼2层201室 (二)关联关系 万家灯火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万家灯火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江鸿控制。同时,江鸿担任万家灯火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江鸿与本公司及相关方具体股权关系及持股比例等信息,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90)、《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1)。 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雷志辉同时担任万家灯火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王丹华同时担任万家灯火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红技术拟收购万家灯火持有的百意万家100%股权,交易价格拟 为人民币9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为原则;定价依据为以百意万家2016年年末净资产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价格拟定人民币90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可以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且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万家灯火的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和收益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收购百意万家后,公司将彻底解决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