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森新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7年06月1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829        证券简称:瑞森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6月29日14时

     结束时间: 2017年6月29日16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工业园区(和安小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 2017年6月29日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文英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工业园区(和安小区)

     联系电话:13235091727

     传真:0597-3271501

     邮政编码:3644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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