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金源: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05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0838              证券简称:盛金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洪飞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7年 4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

                                        1



有表决权的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2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7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7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谢霞、马小庆

结论性意见:

      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4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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