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4175 证券简称:中环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6 层 60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迪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公告编号:2025-017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计划、谢东明、范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计划、谢东明、范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