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4372 证券简称:新康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和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前述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市场投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42%,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7%,因此,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3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用于投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信托产品等)。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本次对 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不适用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告编号:2024-025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金融市场风险: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 (2)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当进行投资,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五、 备查文件目录 《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马鞍山新康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