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彤程新材 > 彤程新材-公告正文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7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1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4.90 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2、预留授予数量:23.70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0 人 4、预留授予价格:14.9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本次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的预留授予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次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拟授出权益数量 占授予时公司股 姓名 职务 本总额的比例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70 4.74% 0.04% (共10人) 合计 23.70 4.74% 0.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4 年 8 月 13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向特定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A 股股票而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 70023255_B01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激励对象 10 人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237,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23.70 万股,股份登记手续已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98,839,890股增加至 599,076,89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4,071,890 0 594,071,89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768,000 237,000 5,005,000 总计 598,839,890 237,000 599,076,89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经测算,公司 预留授予的 23.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330.62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330.62 103.32 179.08 48.21 注:1、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预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08-28 22:24:42 来自 广东
什么意思课代表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08-28 22:12:17 来自 广东
利空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彤程新材 60365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彤程新材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彤程新材特色数据
更多>>
彤程新材财务数据
更多>>
彤程新材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49.45%
  • 2Virgin Holdings Limited13.46%
  • 3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7%
  • 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3.05%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91%
  •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75%
  • 7曾鸣0.49%
  •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优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24%
  • 9伍锐琼0.18%
  • 10国寿养老策略9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6%
彤程新材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全球领先的新材料综合服务商
  • .电子材料行业、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行业、可降解材料行业
  • .领先的研发及技术创新能力
  • .围绕客户需求的整体产品解决方案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