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一项审议议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不将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将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调整后)》等相关公告。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 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7.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12.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
13.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4.00 《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
15.00 《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
16.00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17.00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8.00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1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2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2.00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4、议案6-8、议案10-2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9、议案2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3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 , 议 案 详 情 请 见 同 日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议案11-15、议案2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5)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与其他登记文件一并提交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31997
邮政编码:101111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照会议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5)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