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访问数据:
更多
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焦点科技 > 焦点科技-公告正文
焦点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军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6日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军舟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罗军舟,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罗军舟,出生于1960年4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自1982年起于东南大学执教,曾任东南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现任东南大学首席教授,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和IEEE CSCWD技术委员会主席。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本年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罗军舟 8 8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与公司充分沟通议案、给予公司建议,未发生对公司议案表决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议案无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1 1 1.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9日召开,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 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2024年,本人在焦点科技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7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 2024 年 9 月 18 日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 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及招投标程序进行了核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2,882.09万元激励基金,并向254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分配2,270.90万元业绩激励基金,剩余部分预留至下一年度分配。公司本次计提的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三方利益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 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7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顾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罗军舟:jluo@seu.edu.cn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军舟 2025 年 2 月 26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焦点科技 002315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焦点科技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焦点科技特色数据
更多>>
焦点科技财务数据
更多>>
焦点科技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沈锦华18.22%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71%
  •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3.56%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34%
  • 5姚瑞波2.13%
  • 6谢永忠2.10%
  •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1.91%
  •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8%
  • 9张建成1.39%
  • 10欧阳芳1.27%
焦点科技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题材要点 详细>>
  • .全链路外贸服务综合平台、跨境B2B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保险代理电子商务平台
  • .跨境出口行业
  • .技术研发及自主创新优势
  • .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客户信任等先发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