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荆门债(13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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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3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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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年03月18日
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13荆门债 证券代码:1380315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简称:13荆门投 证券代码:124392
关于召开
2013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3年10月
17日公开发行了2013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
称“13荆门债”),并分别于2013年11月1日和2013年11月11日在
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3荆门债发行总规模16亿
元人民币,其中8.4亿元用于荆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北
京塝花园小区)项目;4.4亿元用于荆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
房(双喜小区)项目;1.7亿元用于荆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
房(响铃小区)项目;1.5亿元用于荆门市荆山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
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以及《2013年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要求,债权代
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荆门分
行”)拟定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2013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企业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荆门市城
1
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二)会议时间:2015年3月25日9:00—17:00
(三)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四)表决方式:记名投票(传真、邮寄)
(五)债权登记日:2015年3月16日
二、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见附件
1)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5年3月
16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3荆门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
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发行人
(三)主承销商
(四)债权代理人
(五)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2
托书、证券账户卡(或者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出席人身份证。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或者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相关文件、证明文件可以使用复印件,但需盖章或者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通过传真(推荐)或者邮寄方式送
达至工行荆门分行,一经送达即视为参会。
(二)登记方式
以传真或者邮寄方式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送达工行荆门分行,
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5年3月17日9:00—2015年3月22日17:00,以工作人员收
到传真或签收邮寄信函时间为准。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一路1号
邮编:448000
联系人:黄武祥
联系电话:18908699736
传真:0724-2333550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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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二)采用记名方式当场进行表决(向工行荆门分行传真表决单
回执)。如无法当场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会议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决议的表决回执传真至工行荆门分行。
表决回执原件请于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工行荆门分
行。邮件地址见登记地址一栏。
(三)根据《2013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须有持有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
值的50%(不含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持有或者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
50%以上(不含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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