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公告正文
聚灿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
(二)培训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聚灿光电会议
室(及视频会议系统)
(三)培训人员:林琳、施纯利
(四)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则
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最新监管态势、持续督导工作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管理要求、关联方交易行为规范、信息披露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聚灿光电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琳 张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股S小星星
2025-02-25 22:19:05
来自 上海
证券公司到上市公司开了个会 吃了顿饭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潇洒鲜森
2025-02-25 21:01:42
来自 中国香港
一发利好明天又要暴跌了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所属板块
详细>>
光学光电子江苏板块创业板综深股通预盈预增第三代半导体半导体概念氮化镓MiniLED国产芯片
经营范围
详细>>
照明器件、显示器件、光电器件的研发、组装生产和销售,LED图形化衬底、LED外延片、LED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出口和生产所需设备、技术、原辅材料的进口;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化合物光电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LED 芯片行业
- .技术优势
- .涵盖经营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优势
最新研报
详细>>
最新公告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