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公告正文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工作报告--黄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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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8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现将 2024 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黄继章,1988 年 9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2015 年至今,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讲师、副教授。主持及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同时兼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次,通讯
方式召开 7 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均以现场方式召开,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黄继章 8 8 0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就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持续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科学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给予指导性意见,审慎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度,本人参与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
高管薪酬议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科学、合理、公平的薪酬政策。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合法合规。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和治理情况,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本人参加了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及 2024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审核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分别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重点关注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情况与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考察调研、与外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等形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详细提供各项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近期的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审查,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真实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专业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的议案》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考核方案,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市场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制定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 名已离职的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 4.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及向 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2.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详实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 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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