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688201)公告正文
信安世纪: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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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7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
9、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12.94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
为 402.5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 41.44 万股。
(一)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751。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94-0.02969)/(1+0.4751)=8.75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402.56*(1+0.4751)=593.8163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41.44*(1+0.4751)=61.1281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969 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为 0.4751。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
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2.94 元/
股调整为 8.75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 402.56 万股调整为 593.816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 41.44 万股调整为 61.1281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以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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