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访问数据:
更多
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派特尔-公告正文
派特尔:舆情管理制度 下载附件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特尔” )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为提高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 特尔”)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 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 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 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视频号、抖音、网络媒体、微信、博客、微博、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 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 况,如为重大舆情,应当立即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监管部门报 告。 各类舆情的处置措施: (一)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2、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经舆情工作组决定,公司可以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公告其核查意见,协助公司解决重大突发舆情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媒体质疑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5、根据需要通过官网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6、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 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舆情事件处理结束后,舆情工作组应尽快消除媒体质疑产生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舆情事件处理的效果,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 关制度及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以及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施行。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 月 9日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