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吉林化纤 > 吉林化纤-公告正文
吉林化纤:《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0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6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 216 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3660,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曲大军、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 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 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5-01-24 21:49:26 来自 内蒙古
谢天谢地我明天后天不用看你个垃圾了,别你套20个点,真的谢谢你垃圾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吉林化纤 00042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吉林化纤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吉林化纤特色数据
更多>>
吉林化纤财务数据
更多>>
吉林化纤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94%
  • 2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6%
  • 3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9%
  • 4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2.59%
  •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5%
  • 6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泓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
  • 7绍兴东慧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9%
  •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92%
  •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84%
  • 10何建国0.71%
吉林化纤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题材要点 详细>>
  • .粘胶纤维和碳纤维产品
  • .纤维行业
  • .不断加强的粘胶长丝行业领跑地位
  • .迈入碳纤维产业链的独特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