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ETF发起联接A-公告正文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ETF发起联接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下载附件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当前第1 上一页 下一页 2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ETF发起 联接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 基金代码 020226 ETF 发起联接 下属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 下属基金代码 020226 ETF 发起联接 A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12-07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12-07 基金经理 吴可凡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9-06-24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 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其他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 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 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同 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 更。 1、资产配置策略;2、目标ETF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 主要投资策略 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股指期货投资策略;9、融 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 风险收益特征 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 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9-30 2.48%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3.75% 固定收益投资 8.31% 其他资产 85.46%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00% -0.20% -0.40% -0.60% -0.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23 净值增长率 -1.57% 业绩基准收益率 -0.7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当年实际运作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50 万元 0.80% 认购费 50 万元 ≤ M < 100 万元 0.50% M ≥ 100 万元 100 元/笔 按笔收 取 M < 50 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50 万元 ≤ M < 100 万元 0.60% M ≥ 100 万元 100 元/笔 按笔收 取 N < 7 日 1.50% 赎回费 N ≥ 7 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收取方 或金额(元)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9,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 其他费用 规定和《基金合同》 相关服务机构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