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持股 5%以上股东游建军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 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 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19 日,钟儒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30805400ZGDB2024N004) ,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
2、被担保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钟儒波
4、债权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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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证范围: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8、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采取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
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 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96%;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3,44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7%。前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钟儒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30805400ZGDB2024N004) 。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