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研报大全 > 行业研报正文

电力设备:护航保障性收购,推动市场化并网

www.eastmoney.com 中邮证券 王磊,贾佳宇 查看PDF原文



名称 相关 涨跌幅



名称 相关 净流入(万)

  投资要点

  政策情况: 2024 年 3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新版政策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同时废止。

  新能源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消纳和市场化消纳两部分。 保障性收购电量: 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 市场交易电量: 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本政策主要针对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做出规定,要求: 1、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电量; 2、 因各种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 3、 未按规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电网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统筹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电网设施。

  落实电网保障性消纳主体责任,进而积极推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 补贴时代项目以保障性并网为主,平价时代以来,市场化并网比例占比快速提升,本次政策对“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重申旨在落实电网主体责任,从而在推动电站市场化并网过程中无后顾之忧,无论是之前关注度高的消纳红线问题还是近期颁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最终均指向发电端的市场化改革,实现由政策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

  风险提示:

  装机需求不及预期;产业链竞争加剧。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的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代表东方财富观点。建议用户在阅读研报过程中,请认真仔细阅读研报里的风险提示、免责声明、重要声明等内容,用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文中涉及到的个股
最新研究报告
热门个股评级一览
个股未来3年盈利预测
个股财务指标排行榜
以下数据基于个股最新报告期
热门行业追踪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