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政策点评: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 领 涨 个 股 |
名称 | 相关 | 涨跌幅 |
|---|
| 资 金 流 入 |
名称 | 相关 | 净流入(万) |
|---|
3月15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本文件”),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任务目标,首次确立了证券基金行业三阶段目标,并提出25项具体政策要求。本文件制定整体上体现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并突出了“固本源”和“严监管”基调,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展定位以及具体业务经营方面均起到方向性指引作用。建议关注资本实力、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头部券商以及具备差异化发展特色的中小券商。
要点
对证券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及监管提出三阶段目标:五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2035年机构监管体系完备有效,行业机构治理水平全面提高,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本世纪中叶形成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证券基金行业。
行业机构定位:进一步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强化“功能型”意识。针对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四大方向。1)功能型放在首要位置,始终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2)延续集约型发展要求,督促行业机构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3)专业化强调坚守业务本源,要求业务创新需与合规风控水平及专业能力相匹配。4)进一步推进差异化监管。
促进行业功能发挥:五项政策引导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1)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强化长期投资理念、加强逆周期布局;2)促进提高专业能力: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建立健全执业负面清单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3)提升服务中长期资金能力:加快引入各类中长期资金,监管将推出相应鼓励及考核政策;4)提升投资和长期回报:健全基金投资管理与销售考核及评价机制,强化利益绑定机制,稳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5)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推进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研究探索推进跨境经纪业务试点。
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机构与从业人员“严监管”基调,对业务和人员管理形成指引。1)加强合规风控监管: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加强行业机构合规风控建设;2)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坚决纠治不良风气,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廉洁从业监管,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3)全面强化监管: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
投资建议
证券行业政策进一步传递固本源、严监管、扶优限劣信号,支持头部券商通过并购等途径做优做强,或为行业结构性行情带来一定弹性。建议关注资本实力、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头部券商以及具备差异化发展特色的中小券商。
评级面临的主要风险
宏观经济、市场流动性表现不及预期;国际环境以及国内市场波动对行业的影响超预期;行业竞争对盈利影响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