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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事件点评:“险资出资+AIC专业化管理”模式的展望

www.eastmoney.com 民生证券 张凯烽,李劲锋 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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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3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金办发〔2025〕19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优化完善试点政策。

  本次《通知》实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AIC)扩容,2018年已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明确了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要求。

  2018年,原银保监会发布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AIC纳入了规范化发展轨道,我们认为《办法》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券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的体现,《办法》立足于规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业务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其中第四条表示,银行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施债转股,应当通过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转让债权,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即银行必须通过AIC进行债转股。本次《通知》着眼于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伴随后续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风险管控,股权投资水平和科技创新力度有望不断提升。

  试点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商业银行设立AIC扩容。1)前期试点政策仅允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试点城市范围内开展股权投资,本次《通知》明确相关基金投资范围扩展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从而有利于扩大基金项目支持范围,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募资,提升基金运作效率。2)自试点以来,前期试点机构为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即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交银投资,成立后从事债转股业务来帮助相关企业降低杠杆和化解风险。

  前期已扩大试点城市范围,落地签约成效显著。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五家商业银行设立的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城市,放宽了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并作为稳经济增长一揽子增量措施抓好落实。2025年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召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座谈会,自2024年9月扩大AIC股权投资试点作为稳经济增长一揽子增量措施出台后,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积极响应,目前已实现18个试点城市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

  允许险资参股AIC,“险资出资+AIC专业化管理”运行模型有望铺开。《通知》中明确,支持保险资金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AIC,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者参股AIC,有利于险资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并帮助股权投资试点拓宽资金来源,进一步丰富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体系。我们认为一方面《通知》有望提升AIC的牌照价值,同时也能帮助险企积极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助力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助力资本市场的政策持续出台,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再次批复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开展长期股权投资改革试点,规模为600亿元,作为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重要手段,截止目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已有8家公司获批开展试点,总金额达到1620亿元。

  投资建议:AIC股权试点范围逐步扩展,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不断放宽,我们认为有望不断提升AIC股权投资管理水平,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并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通知》允许保险机构参股AIC,“险资出资+AIC专业化管理”的模式有望逐步落地,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在政策持续鼓励和支持情况下,有望拓展投资渠道并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险资股权投资弹性有望逐步打开,利好经营稳健、投资专业化能力较强的头部险企,建议关注中国太保、新华保险、阳光保险、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宏观经济恢复增速不及预期、资本市场剧烈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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