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财政”系列:财政预算调整,透露的线索?
近期,多数省市完成首次预算调整,与以往有何异同、透露了怎样的信息?本文梳理,可供参考。
一问:财政预算,为何调整?债务限额及转移支付下达、财政收支超预期等
今年上半年,各地首次预算调整基本完成,而中央未进行预算调整。4月以来,地方陆续调整其财政预算;截至6月底,全国已有36个省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完成首次预算调整。与去年3月开始调整相比,今年地方预算调整开始时间较晚。历史经验表明,近年地方每年进行2-4次预算调整,且通常在债务限额下达后;中央预算调整频率较低、历史仅5次,涉及赤字调整的3次均发生在8月下旬。
过往经验显示,地方预算调整主要缘于新增债务限额、转移支付下达等,中央预算调整多缘于外部冲击。近年来,地方预算调整主要为新增债务限额及转移支付下达后的收支总量调整;同时也有经济形势超预期下,增减财政收支、使用过往剩余债务限额等非常规调整。而中央预算调整多为外部影响超预期下财政需加力,1998-2000年间3次中央赤字调整,均缘于亚洲金融危机下财政支出加码。
二问:预算调整,有哪几类?收支总量对应调整和收支结构调整较为常见
预算调整多为财政收支总量调整,增加举债额度为总量调整的主要类型。2021年各省市(包括计划单列市)预算调整中,收支总量调整占比超九成。其中,调增举债额度进而调整收支总量占比最多、达64%;转移支付下达、财政收入超预期增减等占比18%;此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占9%。而中央历史5次预算调整中,4次为收支总量调整,其中3次为赤字调整、1次为预算稳定基金调入。
财政收支总量不变下,收支结构调整也较为常见。财政收入结构调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一般财政等;2016年部分省市专项债额度调减116.8亿元、相应一般债额度等额增加。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主要有重点支出金额调整、各级政府支出额度分配调整等;2020年山东省调减省本级专项债支出额度、等额转贷给市县;2021年,上海市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费用调整为由一般财政承担。
三问:今年预算调整,有何异同?总量调整相似、结构调整加码,仍需观察
与过往类似,今年地方首次预算调整多为新增债务限额下达后的收支总量调整,但财政收支承压下,部分地区加大“节流”力度、更多投向“三保”等。当前完成首次预算调整的36个省市(包括计划单列市)主要是调增举债额度、进而调增收支总量;但从部分地区收支结构调整可看出,地方缩减非刚性支出力度加大,通过收回经费、退回支出款等筹集资金,加码“三保”和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
伴随财政收支压力加快凸显,使用过往剩余限额或是专项债“加量”的潜在途径,8月底至9月或是重要观察窗口期。目前披露的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程并未提及预算调整相关事项,结合7月政治局会议“支持地方用好用足专项债限额”来看,财政加力可能使用过往剩余限额。过往经验显示,下次地方人大常委会议或大多在9月召开,后续需关注会议是否审议使用过往专项债务剩余限额。
风险提示:政策效果不及预期,疫情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