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宏观】财税中国系列湖南篇:中部重要增长极的财政债务形势与出路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湖南作为人文荟萃、英才辈出之地,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以“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拼搏精神推动其经济社会发展。与江西、安徽、山西等其他中部省份相比,近年来湖南省的存在感较强,这一方面受益于湖南省第三产业发展较快,广电、出版等优势产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全国驰名,文化旅游餐饮服务业保持较高热度。另一方面,湖南作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经济发展动能持续向好,位居全国中上游水平。2021年湖南省GDP突破4.6万亿元,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9名、中部地区第3名。
但也要注意到,当前湖南省经济发展仍存在产业结构转型偏慢、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反映在财政上则集中表现为五大特点:一是财政自给率处于全国中下游,中央对湖南转移支付规模较大。2019年中央财政对湖南转移性支付规模达到3694亿元,位居全国第四,2021年进一步提升至全国第三,仅次于四川、河南。二是省内财政两极分化严重。2021年长沙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达到36.6%,众星拱月格局明显。三是产业转型偏慢,创造税收的税源相对聚集在烟草、石化、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传统产业,这些行业创造消费税较多但归属中央,对湖南财力补充有限。四是土地财政依赖度高,2021年湖南对土地财政依赖度达到53.9%,位居全国第5名。五是地方债务余额规模高,部分地市偿债压力较大。2021年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突破1.3万亿元,位居全国第六,显性负债率在国内处于中游水平。但考虑融资平台有息债务后,以株洲、湘潭为代表的部分地市广义负债率超70%,偿债压力较大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在当前土地财政持续性受限、地方债务规范管理的背景下,如何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妥善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推动湖南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是湖南“十四五”期间的重要课题。
短期来看,一方面要辩证看待发展和地方隐性债务的关系。财政要实现经济增长与债务扩张的平衡、发展与安全的平衡、减税降费和财政可持续性的平衡,这决定了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是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要在发展中通过推动城投平台市场化转型降低风险,要提高债务和支出的效率,而不是直接粗暴式压降债务规模,更不能为了防范旧的风险而引发新的风险。另一方面,要提高财政资源的统筹能力,省级政府宜强化对部分偿债压力较大的地区的财政统筹。其一,盘活、调动可用资源资金补充财力化解债务,包括国企利润上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其二,加强对接金融机构进行债务平滑、债务置换;其三,推动省级统筹设立专项偿债基金;其四,推动城投平台转型,从“政府融资平台”转向“市场化经营”,从“政府代建”到“产业投资”,布局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长期来看,要抢抓中部崛起新机遇,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充分发挥财政在产业转型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培育税源、增强税基,从根本上降低对土地财政和债务的依赖,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形成良性的正反馈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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