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专题研究:专项债提前下达的五问五答
每当年末,专项债提前下达事宜便开始有所推进。专项债提前下达一般蕴含怎样的规律,通过专项债提前下达,我们如何把握来年专项债节奏?本文设置五问五答,梳理专项债提前下达的常见疑惑。
问题一,专项债通常在何时提前下达?最早在上一年11月
2019年以后,财政部可以在两会前提前下达未来年度专项债额度,确保来年初地方债及时发行。实际操作中,多数年份选择在上一年末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2019年额度在2018年12月末提前下达。2020年额度在2019年11月首次提前下达,而2020新冠疫情爆发,国务院随后在2020年1月、4月(当年两会于5月召开)新增两轮提前下达。由于上一年财政结存资金和存量项目较为丰厚,2021年初无须紧密发行专项债并驱动项目开工,由此2021年专项债直至3月初才提前下达。也就是说,2021年是较为罕见年份,没有在上一年(2020年)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2022年额度于2021年12月提前下达。
问题二,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可达多少?不超过60%,一般在40%~50%
政策规定,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不超过当年新增限额的60%。实际操作中,每年末提前下达额度占来年总额度的40%-50%。2020、2021年提前下达额度占来年限额48%,2019、2022这一比例约40%。提前下达额度占比与提前下达时间有关,通常提前下达时间越晚,下达额度越大。
问题三,提前下达专项债的使用节奏?1-2个季度内发行使用。
历史经验表明,提前下达额度一般在下达后1-2个季度发行完毕。
2020和2022年面临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使用进度较快。提前下达后4个月内,对应额度基本使用完毕。2019和2021年,发债需求并不紧迫,提前下达后6个月内,额度使用完毕。
问题四,上一年提前下达专项债,能否当年使用?不能,规定只能用在来年
根据预算流程与历史经验,提前下达额度应在债务对应年份安排使用。
按照预算流程,地方财政运行体系明确上一年提前下达额度要在第二年使用。
从历史经验上看,2018、2019、2021年年末提前下达来年专项债,但这些专项债,虽在上一年提前下达,但必须在第二年才发行使用。上一年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在上一年就发行使用,这种情况历史上从未有过。
问题五,提前下达专项债时间偏前意味着什么?政府现金流相对紧缺。
来年财政平衡比较依赖专项债,所以提前下达专项债以便尽早布局。以今年为例。今年初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发力靠前,资金相对紧缺,即便去年已有逾万亿专项债结转至今年初使用,去年12月仍提前下达了1.46万亿专项债,以平衡今年初财政收支。
通过未来专项债提前下达时点,观察2023年财政收支平衡意图。
若今年提前下达2023年专项债的时间较早,如10月底或11月,或意味着明年初财政平衡较依赖专项债资金。若推迟至来年下达,意味着来年初财政或较为宽裕。
另外,若今年提前下达额度比例较低,可能意味着2023年专项债使用节奏大概率后倾。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即仍有较多财政项目及资金结转至2023年初。
风险提示:预算流程机动调整可能,疫情发展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