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点评:全链条从严监管,旨在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投资要点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等4项政策文件,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1个严把、2个加强、1个落实”,抓好全链条各环节监管:6部文件规定针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证监会派出机构等三类机构,覆盖上市入口、狠抓日常、畅通出口、压实责任等全业务链条环节,深化贯彻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突出了吴清主席在3月6日答记者问提出的“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核心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石,在资金结构、基础制度、市场调节机制、专业服务、监管执法等五个支柱方面不断深化。
上市公司: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优,重点在发行上市与存续管理。对于上市公司,要在发行上市阶段严把入口,在存续管理阶段管住减持、强制分红、加强市值管理:严把入口要树立正确“上市观”,压紧压实全链条各方责任;管住减持要提升法律位阶,“1+2”体系旨在严防违法违规减持;强制分红要确保现金分红的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市值管理要先打击伪市值、将其纳入考核评价,回购注销+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
券商和公募:围绕四方面问题提出25项举措,明晰化“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建设路径。对于机构而言,突出“扶优限劣”,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对于业务而言,要专注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和创新业务;树立以合规为底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
全方位贯彻以投资者为本,预期3·15文件引领更多细则出台。“1个严把、2个加强、1个落实”以严控上市入口作为“一基五柱”第一步,全方位贯彻“以投资者为本”、“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行为威慑力,引导上市公司树立正确“上市观”,金融机构明确功能性定位,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向全面服务化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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