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宏观】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受疫情和地缘政治格局变化的影响,当前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举足轻重的増长极、"双循环"的实现载体亟需发挥出引领带动作用,而这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助力。
从历史和国际视角看,金融业曰趋壮大是湾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当前,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得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未来将往哪里发展?这些问题直接决定了湾区建设能否完成历史使命。
本文从理论上梳理了湾区建设中金融发展的作用,系统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剖析了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金融发展对湾区建设的作用:五个基础功能
第一,金融业发展能有效满足国际贸易、投资増长带来的支付结算、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需求,是"扩内需、稳外需"的必要支撑。第二,金融业发展能有效支持企业创新活动,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一环。第三,金融业发展能加速要素流动,加速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应有之义。第四,金融业发展能显著优化民生服务,是"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的客观要求。金融业发展直接关系港澳居民跨境开户、支付、购房、理财、缴纳税费等基础需求。第五,金融业发展能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纵深发展,是贯彻高水平开放的切实举措。2020年起,人民币成为大湾区第一大跨境结算币种。香港更担当起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角色。
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现状:三重显著特征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保持蓬勃发展,増加值超过东京湾区,逐步比肩纽约和旧金山湾区。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占比(10.7%)超过东京湾区(9.3%),不断向纽约、旧金山湾区15%的水平看齐,2021年金融业増加值15410.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2.2%。总体上看,大湾区金融业呈现出三大显著特征:
1、粤港澳大湾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归功于双向开放、互联互通机制的深化
银行业层面,单个城市平均存贷款规模远超长三角、京津冀等其他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2021年平均每个城市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6和2.7万亿元,是长三角的1.75倍和1.62倍。证券业层面,粤港澳大湾区上市企业平均市值较大,科技性、开放性更突出。截至2022年8月31曰,注册地在大湾区内的A股(含北交所)上市企业共计719家,总市值13.5万亿元,单个企业市值规模为187.7亿元,显著高于长三角1417家上市企业的平均市值(138.4亿元)。大湾区企业多选择在创新属性、科技属性明显的板块上市。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企业合计占比45.6%,高于全国的35.7%以及长三角的38.8%。保险业层面,粤港澳大湾区保费收入在总量和平均水平上处于领跑状态。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业保费收入为10121.9亿元,占到全国保费收入的22.5%。
2、香港、深圳、广州三大城市构成三个核心増长极,金融特色产业优势互补,培育出差异化竞争优势
第一,香港金融起步早,银行、保险体系成熟完善,具有绝对优势,证券业由于内地资本市场崛起优势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着较强竞争力,尤其在权证等衍生品领域全球领先。
第二,深圳依托深交所品牌效应,吸引证券服务机构聚集,形成正循环机制,助推证券业飞速发展,其证券业在湾区各市间最为发达。
第三,广州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于香港、深圳,保险业有一定比较优势,随着广期所设立,正通过打造期货产业链,走出一条差异化发展道踣。
3、绿色金融、金融科技、普惠金融三大前沿领域优势突出
第一,绿色金融组织、标准、规则、融资渠道不断优化。香港、深圳、广州、澳门四地联合成立了全国首个区域性绿色金融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成为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
第二,香港持续探索金融科技,内地后来居上。香港金管局早在2016年就设立了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近年来不断推进金融科技发展,推出了"转数快"快速支付系统、发放虚拟银行牌照、推动设立区块链技术为基石的贸易融资平台等。广东搭建了基于区块链的贸易融资企业系统,通过科技金融技术为企业风险评级和画像,推动企业和银行进行线上融资对接。
第三,通过普惠贷款风险补偿、应急转贷机制等手段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冲击,缓解融资难题。以广州为例,截至2022年5月末,普惠机制下各合作银行累计投放普惠贷款794.3亿元、32万笔,共惠及广州地区小微市场主体11.1万余户。
三、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存在的问题
第一,互联互通的制度基础有待进一步融合。一是金融法律体系差异较大,増加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人才的流动障碍。如香港金融法律属于英美法系下,金融体系不同市场参与者并不具体分类,持牌法团可以申请不同牌照参与竞争,这些牌照多按照业务大类划分而不按照金融工具划分。而内地金融机构不但要分业申请牌照,还需根据具体业务申请批准或者备案。二是税收政策、资金流通制度等方面的实质性差别,限制了资金流通。例如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需平衡开放带来的资本大进大出的风险。三是三地之间的金融监管与调控分离,对金融市场的联通造成了一定阻碍。
第二,城市间金融供给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弥合。目前,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以银行信贷资源为例,2021年深圳本外币贷款余额是肇庆的29倍。
第三,金融与科技资源的对接有待进一步加强。香港具有成熟的风投系统和丰富的人才教育资源,但由于产业转移,缺乏具有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和空间。而珠三角九市内有大量基础研究和转化能力强的企业,但缺乏真正的风险投资。
四、建议对策
第一,围绕香港、深圳、广州"三核"和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三极"错位竞争,打造协调共荣的金融空间格局。以珠江东岸金科产深度融合发展核心区、珠江西岸产业金融核心区、广佛科技金融合作区等若干区域为代表,结合各个城市的发展定位,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香港是全球金融资源高度聚集的地区,应増加其对其他城市的金融辐射强度,在维持自由港基础上,管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巩固并发展好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的地位,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金融中心。深圳具有最活跃的创新要素,作为内地金融龙头城市,要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政策优势,强化金融对科技产业的支撑,以前海为抓手探索港深的进一步合作,引领湾区金融创新,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中心。广州要依托南沙方案,结合广期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设立的契机,发展差异化金融,在汽车金融、航运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财富管理、保险、期货等领域出新出彩,巩固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第二,抓住建立统一大市场的契机,有序推进互联互通机制深入,促进金融一体化发展。首先,加强法律协调。例如探索将部分香港金融相关的判例法,通过立法转换为大湾区地方法规。其次,推动监管规则统一。开展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实验,建立粤港澳金融监管试验区,设立联合协调机构,开展监管对话合作,探索监管人员互派交流,推动监管标准趋同。最后,优化现有的机构协同机制、市场对接机制以及产品互认机制,并探索更多互联互通的产品。如继续完善"跨境理财通"债券通"南向通"及"沪深港通"基金互认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渠道,优化资金跨境结算安排,降低准入门槛,扩容可投标的等。
第三,聚焦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金融优化民生服务两条主线,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生活的能力。一方面,持续优化制度増强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的吸引力。例如优化港交所SPAC机制,优化深交所关于红筹企业的安排,加速中概股回流。另一方面,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増加居民资产配置的途径。例如支持香港发挥比较优势,推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助力内地养老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提升内地养老金多元化资产配置水平。
第四,把握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的历史机遇,推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取得更深层次的发展。支持香港强化可持续投资理念,推出更多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相关金融产品,加强ESG相关信息披露、评级、指数编制、产品认证等专业服务。加强绿色立法,全国范围内推广《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第五,把握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发展有利时机,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一方面,应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离岸人民币产品市场,探索在港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产品,拓宽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更好地对接香港离岸市场,提高人民币跨境资金的清结算效率和支付清算便利水平。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香港金融业受国际经济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