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点评: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布,100个城市和园区成为试点
事件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试点城市和园区要结合试点目标,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同时《方案》明确了“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降碳”4条工作原则,以及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
点评
绿色金融将有效支持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的“实施重点工程”将推动产业升级及经济结构调整,催生大量的绿色投资需求,形成同样有利于构建服务区域和产业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金融机构合理调整金融资产布局,对符合要求的试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也将在转型升级的进程中获得更大的可持续发展机遇。《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在要求提到,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督促试点城市和园区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地方和中央政府提供的财政资金支持以及金融机构的绿色投融资支持,可以为碳达峰试点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积极推动园区金融发展,开发配套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园区作为我国主要的工业企业规划方式,碳中和试点工作的展开将在我国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起到关键的示范作用。金融机构有望积极参与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制定并推出适应绿色金融需求的相关产品和服务。针对试点城市/园区转型中的关键行业、企业和措施,金融机构可分类研发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审批流程,为未来园区金融服务的迅速推广和扩展奠定基础,这使得绿色金融服务与产业园区融合相得益彰。随着试点城市/园区低碳转型政策框架和经验的普及,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也将在试点区域快速普及和推广。
风险提示:国内绿色金融政策变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