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点评:国常会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事件
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
其中,审议通过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适用范围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秉承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基本原则,坚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点评
《条例》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于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不仅有利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扩容,也立法确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出台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的分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以及交易运行等机制作出规定。生态环境部此前表示,进一步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的制度,更好地预防市场风险,以促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
《条例》也有利于金融业务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延伸。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运用市场机制控制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项绿色低碳发展制度创新。它也是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核心政策工具的具体落实体现。碳市场和碳交易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激励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来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条例》的颁布将引导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强化全国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督,促进全国碳市场规范发展。目前,全国碳市场已经经历两个履约周期,各项制度安排也正在逐步完善。积极应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善用碳市场带来的机遇,是企业实现持续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企业应做好准备,抢占低碳经济的先机,巧妙利用碳市场带来的机遇,积极开发相关碳金融产品,有效激活碳资产,通过多种金融工具的灵活运用,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实现碳资产效用最大化。
风险提示:国内环境变化、绿色金融政策变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