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周报:新增专项债提前下达,意义何在?
近期人大常委会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限额的讨论声又起。其实年末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限额的做法并不罕见,近几年几乎年年都会有新增地方债限额的提前下达。那么新增专项债限额提前下达的意义何在?这一次的提前下达又与之前有何不同?我们认为虽然每年年末新增专项债限额的提前下达早已“司空见惯”,但此次还是释放了别样的信号——国务院可提前下达次年新增地方债限额的权利已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而此次人大常委会或将国务院的这一权利进行延续,这也证明财政端将继续为经济“加把劲”。
2018年之前,新增专项债下达偏缓带慢了投资走势。为了防范地方债风险,我国地方债受到“限额管理”,为地方举债设立“天花板”。在2018年之前,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会按例审议每年的新增地方债限额,这使得地方实际发债时间集中在下半年。而从债券发行到项目立项又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大打折扣”,财政政策的积极发力似乎也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2018年底的人大常委会开启了新增地方债提前下达的“序章”。为了使专项债更快、更高效地发挥对投资的撬动作用,2018年底的人大常委会上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的新增地方债限额,这也是新增专项债首次在上一年年末提前下达。此次人大常委会的另一大亮点在于授权国务院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都可以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不过下达额度要控制在当年新增地方债限额的60%以内。
之后新增地方债提前下达“序曲不断”。自此之后,除2021年外每年都会有部分新增地方债限额的提前下达,额度都控制在当年新增地方债限额的60%以内。根据部分省份新增专项债发行量以及其拉动的有效投资规模,我们测算新增专项债对投资的撬动倍数约为8-9倍,且专项债发行变化领先于基建投资约3个月。因此专项债提前批对于年初“稳经济”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2021年为何成为“特例”?由于上一年财政结存和闲置资金以及存量项目较为丰厚,2021年初紧密发行专项债、驱动项目开工的必要性也就降低。由于专项债额度并没有像往年那样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专项债从3月才开始陆续发行,这也导致了2021年上半年基建投资增速表现不尽人意。
“故技重施”的2022年,表现又如何?在经济运行存在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形下,2022年吸取了上一年的经验,财政部早在2021年12月就提前下达了2022年新增专项债额度1.46万亿元,这比上一年下达时间提前了3个月。2022年3月底前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限额就全部下达完毕,且该年专项债发行之快也是“史无前例”——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占比全年限额逾93%。这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撬动当年基建投资上升的一大支点。
此次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债提前批的讨论,释放了什么样的信号?上文我们提到过,国务院可提前下达新增地方债限额的权利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若今年人大常委会想要再次提前下达地方债额度,那就需要对国务院的这一权利“续期”。在目前经济复苏根基尚未稳固、三季度基建增速出现放缓迹象的背景之下,人大常委会对于新增地方债限额提前批的“续作”也验证了稳经济的逻辑仍偏强。对于未来一段时间的政策,我们不妨多一点期待。
本周高频数据显示:节后消费边际降温,同时国内外航班执飞班次也将迎来传统淡季;商品房销售整体仍在低位徘徊,相比之下二线城市二手房市场的复苏“来得更快”;建筑业、汽车业生产节奏有所提升;猪价加速回落,而国内工业品价格转涨;税期前资金面收敛。
风险提示:政策定力超预期;出口超预期萎缩;信贷投放量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