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研报大全 > 中国核电-研报正文
中国核电-研报正文

业绩因新能源业务归母利润下降承压,核电风电增值税政策调整

www.eastmoney.com 国信证券 黄秀杰,郑汉林,刘汉轩,崔佳诚 查看PDF原文

K图

  中国核电(601985)

  核心观点

  发电量持续增长,新能源业务业绩有所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35亿元,同比增加8.16%;实现归母净利润80.02亿元,同比减少10.42%。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62亿元,同比增加5.72%,环比减少0.19%;实现归母净利润23.36亿元,同比减少23.45%,环比减少7.64%。公司营收增长主要系发电量同比提高所致,但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新能源增收不增利且发行两期类REITS、市场化债转股稀释归母净利润,增资引战导致归母比例下降,以及核电业务电价下行、成本费用增长等因素影响所致。

  机组有序建设,装机规模稳健增长。截至9月30日,公司核电控股在运机组26台,装机容量2500万千瓦;控股在建及核准待建机组19台,装机容量2185.90万千瓦;新能源控股在运装机3348.47万千瓦,其中风电1049.13万千瓦、光伏2299.34万千瓦,另控股独立储能电站165.10万千瓦;控股在建装机容量738.78万千瓦,包括风电194.64万千瓦,光伏544.13万千瓦。

  核电、风电增值税政策调整。10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于核电投产前期存在进项税抵减增值税的情况,实际不发生增值税返还,预计短期内增值税政策调整将不会对核电盈利产生明显影响。

  风险提示:电价下调,用电量增速不及预期,政策不及预期,核安全风险。投资建议:下调盈利预测,维持“优于大市”评级。预计2025-2027年公司归母净利润92.3/100.0/110.9亿元(原为95.9/100.0/111.5亿元),同比增速5%/8%/11%,对应当前股价PE为20/18/17X,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的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代表东方财富观点。建议用户在阅读研报过程中,请认真仔细阅读研报里的风险提示、免责声明、重要声明等内容,用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