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盈方微 > 盈方微-公告正文
盈方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7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到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嘉玮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李嘉玮先生之父亲李正火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嘉玮先生之父亲李正火先生买 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4 年 11 月 14 日 买入 1200 7.44 8,928.00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卖出 1200 7.44 8,928.00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李正火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6,000 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嘉玮先生及其父亲李正火先生亦积极配合。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因李正火先生本次交易卖出价格等同于买入价格,本次操作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当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2、根据李嘉玮及李正火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本次交易的买入操作系其在手机软件上想要买入非本公司股票时的误操作。本人及李正火先生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已知悉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本人及李正火先生承诺后续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并将深刻吸取本次教训,今后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将持续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提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亲属的强化督促和学习,提示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李嘉玮及李正火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11-27 11:12:16 来自 广东
知道重组失败才走的吧[奸笑]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11-19 22:40:11 来自 安徽
几千块钱[滴汗]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11-19 12:46:35 来自 湖南
呵呵,操弄内幕已不是什么新闻!没人会相信这是最后一次!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2
2024-11-19 09:18:23 来自 甘肃
有失道德水准[怒]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2024-11-19 09:13:18 来自 广东
你真相信只有6000股?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盈方微 00067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盈方微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盈方微特色数据
更多>>
盈方微财务数据
更多>>
盈方微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8%
  • 2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9%
  • 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3%
  • 4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9%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66%
  • 6陈森元0.62%
  • 7上海萤亿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5%
  • 8刘淑芳0.43%
  •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0.35%
  • 10曾小连0.32%
盈方微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数据收集、分析与数据服务;数据管理软件产品以及数据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活动(不含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题材要点 详细>>
  • .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分销双主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技术优势
  • .优质的供应商及客户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