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000683)公告正文
远兴能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9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36.8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136.80 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根据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要合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10月12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2)。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六)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八)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20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的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1月3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拟解锁的 201 名激励对象未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发生前述情形。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公司 2020-2022 年度净利润均值为业绩基数,对各年度定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合伙)出具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
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首次授予限制 [2024]0011004106 号),公司 2023
性股票的解除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限售期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第一个解除限 2023 年定比基数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不低于同行 2,414,042,576.66 元,定比基数增
售期 业对标公司均值 长率不低于 10%,满足第一个解除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
算依据。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股份数量。具体考评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会审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本
比例如下表所示: 次拟解锁的 201 名激励对象中,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193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
绩效评定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效考评结果为“S≥90”、8 名
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评
个人层面解 结果为“90>S≥80”,本次拟
100% 100% 80% 0
除限售比例 解锁的 20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6.80万股。根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1 名拟定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由 231 人调整为 230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886
万股调整为 11,856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3,000 万股调整为 12,970
万股。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03%
-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49%
-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2%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08%
- 5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1.79%
- 6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4%
-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1%
-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1.30%
-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1.09%
-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0%
所属板块
详细>>
化学原料内蒙古标准普尔富时罗素养老金MSCI中国深股通中证500融资融券深成500机构重仓西部大开发化工原料新能源
经营范围
详细>>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劳务派遣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
题材要点
详细>>
- .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制尿素
- .纯碱行业、尿素行业
- .区位优势
- .资源优势
最新研报
详细>>
最新公告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