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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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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 让涉及的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4〕491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 目 录 声 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价值类型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3 九、评估假设 ...... 14 十、评估结论 ...... 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7 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 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18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19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21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23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25 六、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26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7 八、证监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28 九、签名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证书......29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3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4〕491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股份公司),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鳌丽都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新和成股份公司拟转让博鳌丽都公司的股权,为此需要对博鳌丽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博鳌丽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博鳌丽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博鳌丽都公司申报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按照博鳌丽都公司提供的 2024 年 4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 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 185,529,548.15 元、108,951,615.19 元和76,577,932.96 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82,791,016.25 元(大写为人民币捌仟贰佰柒拾玖万壹仟零壹拾陆元贰角伍分),具体如下:资产账面价值 185,529,548.15 元,评估价值 191,742,631.44 元,评估增 值 6,213,083.29 元,增值率 3.35%;负债账面价值为 108,951,615.19 元,评估价 值为 108,951,615.19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76,577,932.96 元,评估价值82,791,016.25 元,评估增值 6,213,083.29 元,增值率 8.11%。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新和成股份公司拟转让博鳌丽都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4〕491 号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 (一) 委托人概况 1. 名称: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股份公司) 2.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 418 号 3.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4. 注册资本:叁拾亿玖仟零玖拾万柒仟叁佰伍拾陆元 5.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0575G 7. 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原料药(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凭有效许可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检验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检测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 1-8 项内容摘自新和成股份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鳌丽都公司) 2. 住所: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滨海大道中段和悦海景度假酒店 B 栋 2 楼 201 房 3. 法定代表人:胡志坚 4.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2760389602E 7. 登记机关: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企业历史沿革 1. 公司成立时情况 博鳌丽都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10 日,初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成立时股 东和出资情况如下:俞晓刚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宋天章出资 3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2. 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 股权转让 2004 年 10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俞晓刚和宋天章将其持有公司 的 100%股权转让给新和成股份公司和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原新昌德力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下同),转让后,新和成股份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 增资扩股 2005 年 8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1,500 元,其中:股东新和 成股份公司新增出资 1,350 万元,股东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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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39%
  •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16%
  • 3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1.34%
  •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5%
  • 5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0.97%
  •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95%
  •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77%
  • 8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0.52%
  •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49%
  •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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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农药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生物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检验检测服务;兴奋剂检测;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工业酶制剂研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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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养品、香精香料、高分子材料、原料药生产和销售
  • .营养品行业、香精香料行业、新材料行业、原料药行业
  • .企业文化优势
  • .研发创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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