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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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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周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612,879,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2756%(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其中,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 始股东方”)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签署的《股东协议》,在符合该协议约定的前 提下,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36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大众中国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根据大众中国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7,658,246 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符合双方就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及通讯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494,750,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512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9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8,128,73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762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4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6,766,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3305%。 (4)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 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2,780,7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69,7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2,780,7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69,7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2,781,0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69,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12,781,0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69,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2,780,7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69,7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12,827,1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反对 47,3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5,0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714,58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7%;反对 47,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 5,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2,845,4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5,0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11,657,74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7%; 反对1,216,616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5%;弃权 5,104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9、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缜、李晨、王强等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320,636,565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18%; 反对3,883,457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7%;弃权 5,104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878,319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6.9325%;反对 3,883,45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5%;弃权 5,1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600,682,904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0%; 反对 12,191,457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2%;弃权5,1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570,32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0.3788%;反对 12,191,45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2%;弃权 5,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612,845,06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29,3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5,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732,481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29%;反对 29,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5,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缜、李晨、王强等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26,795,68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 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5,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732,482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29%;反对 2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5,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09,681,685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2%; 反对 2,946,976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8%;弃权250,8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569,10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4774%;反对 2,946,9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7%;弃权 25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缜、李晨、张宏立、武义兵等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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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83%
  •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06%
  • 3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4.24%
  • 4李晨2.14%
  • 5李缜1.94%
  • 6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61%
  • 7Citi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60%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4%
  • 9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29%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2%
国轩高科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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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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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力锂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和输配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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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研发水平领先
  • .供应链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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