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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45.6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416.78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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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83%
  •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06%
  • 3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4.24%
  • 4李晨2.14%
  • 5李缜1.94%
  • 6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61%
  • 7Citi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60%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4%
  • 9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29%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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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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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力锂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和输配电设备
  • .动力锂电池行业
  • .技术研发水平领先
  • .供应链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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