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海峡股份 > 海峡股份-公告正文
海峡股份: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北京大成 (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 is Dentons’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世贸中心 F 座裙楼 4 层(570125) 4/F, Podium Building F, World Trade Center, Jinmao West Road 570125, Haikou, Hainan,China Tel: +86 898-66982281 Fax: +86 898-66501969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本次股东大会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 港航大厦 14 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黎华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85人,代表股份合计1,656,065,659股,占公司总股本2,228,933,187股的74.30%。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证券部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314,664,9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98%。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1人,代表股份341,400,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2%。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82人,代表股份28,065,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其中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83,200股;通过网络投票380人,代表股份27,982,398股。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普通决议案:关于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更新建造1艘客滚船舶的议案; 2.普通决议案:关于琼州海峡(广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更新建造1艘客滚船舶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其会议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二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现场投票情况 1,314,664,965 0 0 1.关于琼州海峡(海 网络投票情况 340,661,689 603,405 135,600 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 合计 1,655,326,654 603,405 135,600 更新建造1艘客滚船舶 的议案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27,326,593 603,405 135,600 备注 现场投票情况 1,314,664,965 0 0 2.关于琼州海峡(广 网络投票情况 340,607,139 629,305 164,250 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 合计 1,655,272,104 629,305 164,250 更新建造1艘客滚船舶 的议案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27,272,043 629,305 164,250 备注 根据表决情况,以上议案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汤尚濠 张晋顼 经办律师: 李佳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12-06 01:19:38 来自 广东
连续十个涨停[上涨][上涨][上涨][上涨][上涨][上涨][上涨][上涨][上涨][上涨][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12-05 19:34:58 来自 海南
自贸港都要封关了,一个琼州海峡整合还没成功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2024-12-05 18:30:41 来自 广东
明天涨不[大笑]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海峡股份 00232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海峡股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海峡股份特色数据
更多>>
海峡股份财务数据
更多>>
海峡股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58.53%
  •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14.06%
  •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3%
  • 4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0.45%
  •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34%
  • 6童彬原0.20%
  • 7廖世伟0.19%
  •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9%
  • 9何忠平0.17%
  •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
海峡股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港口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游业务,房地产经纪,船舶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销售代理。

题材要点 详细>>
  • .船舶运输和轮渡港口服务
  • .船舶运输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优势
  • .船舶运力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