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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供应链综合服务、文化旅游业务、服装的销售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分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对分子公司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有所区别。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公司业务结构发生改变,以前年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已无法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故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定性标准以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5% 营业收入3%≤错报金额<5%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3%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5% 资产总额3%≤错报金额<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根 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控制环境无效; ③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5% 营业收入3%≤错报金额<5%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3%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5% 资产总额3%≤错报金额<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重大缺陷 ③重要管理人员或者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体系失效; ⑥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其他情形按照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 其他情形按照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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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21日质押总比例68.5%,质押总股数3.73亿股,质押总笔数7笔
  • 股东户数2025年03月18日公布截止2025年03月10日股东户数6211户,比上期减少30户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14日质押总比例68.5%,质押总股数3.73亿股,质押总笔数7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07日质押总比例68.5%,质押总股数3.73亿股,质押总笔数7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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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旅游业务、供应链运营管理和综合服务、服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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