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雅化集团 > 雅化集团-公告正文
雅化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现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3、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雅化集团 002497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雅化集团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雅化集团特色数据
更多>>
雅化集团财务数据
更多>>
雅化集团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张婷3.98%
  • 2郑戎2.79%
  •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96%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5%
  • 5陈世辉1.01%
  • 6樊建民1.00%
  • 7阮彩友0.85%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0.82%
  • 9王崇盛0.78%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67%
雅化集团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锂业务和民爆业务
  • .锂行业、民爆行业
  • .区位和市场优势
  • .技术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