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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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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 O 二五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雅化集团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7 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9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名单、分配份额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5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7%,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6.44 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60%、40%。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九、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前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二、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三、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录...... 6 释义......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11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禁止性行为及业绩考核设置......14 第五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8 第七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4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6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29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30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31 第十二章 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32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33 释义 雅化集团、公司、本公 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划 本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办法》、本办法 计划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 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雅化集团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锂产业相关公司经理班子及主要技术、管理骨干人员。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7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9 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持有股数 拟持有份额数 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 (份) 比例 1 孟岩 董事、总裁 600,000 3,864,000 6.00% 2 牟科向 董事、副总裁 350,000 2,254,000 3.50% 3 梁元强 董事、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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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0:58:15 来自 重庆
反对,回购的股票应该注销。而不是拿来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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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2:54:26 来自 广东
坚决反对,应该给到业务骨干而不是几个高管。这么搞公司人心会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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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2:53:35 来自 上海
老巫婆,2024这么低的业绩,你3倍,4倍能有几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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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2:39:34 来自 广东
最少3个爹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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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00:16:52 来自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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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9D1V901675 : 是吗?
2025-01-16 22:47:41 来自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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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2:37:12 来自 河北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5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7%.搞不懂真的搞不懂这个数子.是股还是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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