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浩源
股票代码:002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举东
住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XX号XX号楼XX室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XX号XX号楼XX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001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0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一致行动人: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浩源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举东
盛威实业 指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众和投资 指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盛威实业和/或众和投资
新疆浩源、公司、 指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举东
姓名:周举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529011968XXXXXXXX
住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XX号XX号楼XX室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XX号XX号楼XX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无
2.一致行动人1: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盛威实业亦为周举东一致行动人,但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因此本报告不再对其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3.一致行动人2: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周举东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901552446887M
成立日期 2010-05-10
经营期限 2010-05-10 至 2030-05-10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及房地产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编 843000
通讯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通讯电话 0997-2282888
股东及持股情况 周举东持股62.72%,韩小锋持股35.46%,沈学锋持股1.82%
主要人员 执行董事周举东,监事田永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众和投资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周举东 125.44 62.72
韩小锋 70.92 35.46
沈学锋 3.64 1.82
合 计 200 100.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举东持有众和投资62.72%股权,为众和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众和投资为周举东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的公司 5%及以上股
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的公司 5%及以上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质押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因股票质押融资纠纷,周举东所持公司800万股被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被裴沛竞得。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 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举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众和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 上市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周举东 21,001,000 5.08% 13,001,000 3.14%
阿克苏众和投资 3,760,000 0.91% 3,760,000 0.91%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24,761,000 5.99% 16,761,000 4.05%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质押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拍卖及过户过程如下: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11 时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上午 11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周举东先生直接持有的 8,000,000 股公司股票。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近期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
下:用户裴沛通过竞买号 C4573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周举东持有 ST 浩源股票 8,000,000 股(股票代码:002700)”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 交价格:¥65010000 元(陆仟伍佰零壹万元)。
2024 年 9 月 3 日,裴沛就竞得股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一)权益变动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存在司法冻结,本次权益变动后,
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有关部门的批准。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举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存在司
法拍卖被动减持股票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以两
笔拍卖形式合计拍卖周举东先生的 9,938.3 万股股票,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两笔拍卖均被用户姓名为“李猛龙”的用户竞得。具体内
容详见